小区建筑物外墙要定期清洗,否则就会不符合广州市的城市容貌规范。广州市首个地方技术规范《城市容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月1日正式实施,对涉及城市容貌景观的建(构)筑物外墙清洗规范作出了明确。不过,尽管要求建筑物外墙必须定期清洗,但《规范》没有明确应该由谁负责清洗,同时清洗的费用由谁负担也没有明确写出。广州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编制《广州市主干道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和公共外立面清洗翻新管理办法》,届时将对清洗负责人和费用有进一步的明确。
居民小区建筑物外墙最少每年清洗一次
"我们宿舍楼的外墙十几年来几乎没有清洗过,现在外墙已经开始发黑,而且有些瓷砖已经脱落。"家住宝岗大道的吴女士表示,尽管宿舍楼住着30多户人,但不论是业委会还是屋主,都没有一人吭声提出要对外墙清洗保养,"大部分都没有意识到要清洗外墙,即使有的人提出要清洗外墙,但对于多久清洗一次、谁来清洗都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不过,《规范》的出台和实施,给了清洗外墙一个明确的要求:建筑物外墙必须定期清洗。《规范》对不同材质类型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洗频率做了具体规定,要求重点维护区域内的玻璃、金属板幕墙类型的建筑物外立面每季度必须清洗一次,而且清洗时间应避开雨季。
其中重点维护区内的小区建筑物要求石材、瓷面砖、水性涂料类型的建筑物外立面每年必须要清洗一次,一般维护区的小区外墙则必须每三年清洗一次。同时,外墙破损部分应及时清理、整修,外墙面表面应整洁完好,无明显脱落和污迹。
另外,主次干道上的沿街建筑物的门和橱窗应采用通透式的防护设施,外墙和玻璃门窗上不得书写、张贴标语和广告性语言。《规范》还对外墙其他污损现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居民盼早日明确由谁清洗费用多少
不过,《规范》并没有说明重点维护区和一般维护区包括了哪些区域,同时对外墙清洗责任和费用也没有具体列明,包括外墙的清洗责任应该由业主还是居民负责、清洗的费用应该由居民承担还是政府财政支持,这些都是未知之数。不少市民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对《规范》给出更明细的操作细则,对清洗责任和费用有更清晰的说明,方便居民进一步落实《规范》。
对此,广州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规范》是推荐性的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并不能要求责任人强制执行。至于重点维护区和一般维护区如何区分,清洗外墙责任归谁,应该负什么责任,清洁费用由谁支付,目前市城管委、市质监局和市国土房管局正在编制《广州市主干道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和公共外立面清洗翻新管理办法》,在此办法里将会有明确规定。
受访的大多数市民认为,希望清洗外墙的工作也能纳入政府城市市容环卫保洁的工作里,清洗工作统一交由政府清洁队负责人,费用也由政府财政支持。截止记者发稿时,城管负责人也没有对费用问题作出更多详细的回应。
国家已有城市容貌标准,一些大城市已出台细化标准
避免项目建成后返工,可减少矛盾
定标准原因
"城市容貌不仅包括地面的保洁,也包括立面的造型美观和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赵洪透露,目前,我国已有一个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城市容貌标准,各大城市如天津、上海和一些二线城市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颁布实施了自己的城市容貌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另外,省内的佛山、汕头等地也在近年相继出台了同类标准。
据悉,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出台城市容貌标准后,现行的为1999年版本,而去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新的城市容貌标准,今年5月1日实施。广州也将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制定自己的城市容貌标准。
有了标准,广州的建设项目在规划阶段也要看符不符合容貌标准。广州市市容环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广州自身的城市容貌标准,可以使得有关部门在城市建设项目动工之前提前介入,也让市民心中有数,避免在项目建成后因不符合城市容貌而返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
不规范雨篷和防盗网要整改
"如果出台了这个《规范》以后,认为我家的防盗网和雨棚影响城市容貌,是不是也要拆掉呢?"家住白云区某小区住宅的市民梁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如果拆了防盗网家里被爆窃了该是谁的责任?雨棚拆了下雨天淹了阳台怎么办?她认为,现在《物权法》已经颁布实施,有关部门在制定标准时应该考虑到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免劳民扰民。
对此,广州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雨棚和防盗网的设置在《规范》里没有很强制的规定,尽管《规范》是一个推荐的法规,但是要求统一材质和统一样式,目的就是让雨棚在城市容貌当中能够协调起来,如果不协调、样式五花八门,势必会对城市容貌产生不利的影响。
负责人表示,对不符合《规范》的防盗网和雨篷,下一步将要进行整改。
市容标准:
临街阳台不得吊挂杂物
《规范》适用于我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容貌建设与管理,对涉及城市容貌景观的建(构)筑物、名胜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标识、路桥设施、城市水域、居住区与工业区以及建设工地等九方面做了详尽规定。
一般而言,城市容貌标准都会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一切建筑物,应讲究建筑艺术,注意美观,其造型、装饰等应与环境协调。现有的建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
标准还会规定,市民不得擅自在阳台、平台、外走廊搭建挂台、雨棚等;临街阳台上不得吊挂杂物,堆放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外挑阳台不得擅自封闭。而具有代表性风格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应保持原有风貌特色,不得任意改动和拆除,并设置专门标志;沿街破残的建筑物应及时整修,符合街景要求;危险房屋和构筑物,也要及时拆除或整修。
据介绍,除了路面和建筑要受到城市容貌标准的约束外,各种机动车辆也会纳入标准控制的范围,除了要求城市车辆要保持车身完好、车容整洁、标志齐全醒目,车体严重破损变形、车容明显不洁以及排气装置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还不得在市区内行驶。
《规范》管什么?
一是城市设施分级维护管理。《规范》将我市行政区划分为重点维护区和一般维护区,针对不同区域的建筑物外立面和公共设施的清洗维护频率提出相应要求。
二是临街建筑物外墙定期清洗。《规范》对不同材质类型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的清洗频率做了具体规定,要求重点维护区域内的玻璃、金属板幕墙类型的建筑物外立面每季度必须清洗一次,而且清洗时间应避开雨季。主次干道上的沿街建筑物的门和橱窗应采用通透式的防护设施,外墙和玻璃门窗上不得书写、张贴标语和广告性语言。
三是城市照明实行亮度等级划分。《规范》要求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进行亮度等级划分,合理控制分区亮度,突出珠江两岸、城市新中轴线、标志性建(构)筑物及商业街区的景观照明。对于夜景照明应合理确定灯具安装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光污染。
四是园林绿化体现岭南特色。《规范》规定城市绿化应体现园林造景的建设原则,遵循生物多样性及适地适树原则,注重应用开花植物、彩叶植物、乡土植物,绿化景观多层次、多形态、多色彩,充分体现岭南园林特色。
五是广告牌位闲置时间有要求。公共汽车站台、地铁站台等广告牌位闲置时间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临时设置公益宣传广告。同时《规范》还要求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载广告应简洁明快,色彩与车辆底色相协调,不得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公共交通工具的专有标识。城市桥梁、道路两侧的路灯杆、电线杆、绿化树木和交通隔离护栏上不得设置条幅和彩旗等宣传物品。
六是内街建筑设置遮阳(雨)蓬要统一样式。《规范》规定内街建筑如需设置遮阳(雨)蓬的,在同一临街面应统一材质、样式,颜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遮阳(雨)蓬下沿高度不低于2.5米,以不妨碍交通、整洁美观为原则。内街建筑不得采用外飘的防护设施,需要安装防盗设施的应在建筑物门窗内侧设置通透美观的防护设施。